今天:  
当前位置:首页 - 社工知识 - 社工行政
社工知识
返回社工行政

社工行政特征

新闻来源:心苑社工发布时间:2012.02.03浏览次数:4993

 1、社会工作行政服务范围的有限性。

 社会工作行政是以提升民众的福利水平为己任,尤以社会上面临困境的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当然,这里只是简单地列举,各个群体之间实际上存在交叉。)为重点服务对象,因而相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其服务范围是有限的。

 2、社会工作行政服务目标的非赢利性。

 社会工作行政的宗旨在于最大限度、最为合理地使国家的社会政策能在社会弱势群体身上得到贯彻和落实,因而其服务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这有别于商业组织的赢利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营利性(认为不赚钱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是错误的。非营利组织(NPO)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其设立宗旨一开始不是为了赚钱,但到后面赚了怎么办?利润的不可分配性是其最宝贵的特质。不赚是不可能的,那就没有日常的开支,不能营运。赚是一定要赚的,但不会在出资人之间分配,出资人与非营利组织是无关的,赚再多钱也没有回报。清算时剩余资金又如何处理呢,如果有与此非营利组织相似的组织,则无偿流向该非营利组织,如果实在找不到则由政府暂时接管,然后用在尽量相同的非营利组织上。一旦成为非营利组织则不再属于任何个人,任何个人不再占有。这就是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

 3、社会工作行政服务手段的专业性。

 社会工作行政的执行者是社会福利机关及其他社会工作机构,机构管理层面的工作人员多带有社会工作者的特征。在实施具体服务的时候,更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特点。

 4、社会工作行政服务实施的层次性。

 社会政策层次上的差异性造成社会工作行政的层次性。我们可以把执行宏观政策的活动,称为宏观社会工作行政;把执行具体社会政策的活动,称为微观社会工作行政。这样,从政府部门到具体实施福利服务的机构和单位,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福利行政的层次序列。

  下一篇:社工行政简介
  上一篇:社工行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