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义工管理办法
为有效使用义工资源,规范心苑社工中心义工服务工作,现制定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义工管理办法。
一、义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的权利。
(二)选择与个人知识、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
(三)获得服务指导和培训机会的权利。
(四)对中心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的权利。
二、义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心章程。
(二)遵循中心的宗旨和理念,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以实际行动贯切义工精神。
(三)服务期间不得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人利益、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
(四)对服务对象的隐私、背景及资料予以保密。
(五)义工在从事义工服务期间应当佩戴统一的工作证或工作服。
(六)积极参加服务,自觉维护义工形象。
三、义工招募流程
(一)填写和提交《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义工信息表》。
(二)安排面谈。
(三)中心专项负责人员审议。
(四)正式录用成为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义工队成员。
四、义工考核与激励
(一)每次参与义工服务,义工需按规定填写《义工签到表》,配合义工服务登记工作。
(二)义工严格按照社工站工作人员的安排开展工作,若在工作中出现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告知社工协调解决,以免耽误工作进程。
(三)每年年底集中公开表彰一次星级优秀义工,对受表彰义工给予一定的物资、精神奖励。
(四)义工如有严重违反法律行为的,由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研究批准,予以除名。
(五)服务对象在接受义工服务过程中对义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责任,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支持受损害的义工向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每个义工未经授权不得以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名义参加任何活动或接受媒体访问。
五、附则
(一)星级优秀义工表彰规定
根据义工一年服务时数和服务质量,由机构评定义工星级级数。星级优秀义工分为三星级优秀义工、四星级优秀义工和五星级优秀义工三级。
1、三星级优秀义工:服务时数达10小时—29小时的义工;
2、四星级优秀义工:服务时数达30小时——49小时的义工;
3、五星级优秀义工指服务时数达50小时或以上者。
机构每年表彰一次星级优秀义工,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机构网站和刊物公布获奖义工名单。
(二)本办法自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有。